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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硅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一次)

2026/7/23 8:55:55 浏览:14 来自:珠海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硅材料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告期限为2026年7月22至2026年8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 建设项目名称:
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硅材料扩建项目
2、建设项目内容:
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九路307号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硅材料扩建项目,将新增生有机硅微球(PSQ)8000吨/年、LSR液体硅橡胶1500吨/年、Lens硅胶500吨/年、甲醇溶液18000吨/年。
3、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一至六期现有项目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九路307号,现有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和验收手续完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均**有效处理。
二、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2)联系人:李先生;(3)联系电话:0756-3985888;(4)传真:0756-3985111;(5)地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九路307号;(6)邮箱:weida_li@eternal-group.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联系人:赵先生;(3)联系电话:0792-8159861;(4)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24栋;(5)电子信箱:jxjrxhb2020@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见表网络链接:https://url17.ctfile.com/f/32463217-17569850942877-62e38d? (访问密码: 637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 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单位: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联系方式
提示:联系我时,请说明在珠海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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