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胶黏剂68000吨新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胶黏剂68000吨新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胶黏剂68000吨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
(一)名称: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胶黏剂68000吨新建项目
(二)选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南化三路(原纬十路)西南侧
(三)建设内容:总投资26000万元**币,总用地面积30392平方米,建筑面积19569.6平方米,项目主要的建、构筑物含:办公楼、门卫室、甲类车间1、甲类车间2、甲类仓库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3、丙类仓库1、丙类仓库2、甲类液体罐区、事故水收集池、水性废水处理池、循环水池、地磅等。项目建成后,设计产能为改性聚氨酯胶粘剂20000t/a、水性聚氨酯胶粘剂30000t/a、处理剂10000t/a、UV无溶剂型胶带胶800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13928202920 邮箱:448358553@qq.**
联系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大同街四号二楼办公室201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珠海市堡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pan.baidu.**/s/1z4-VCOFgwP5J4p7jCA9AkQ 提取码: d34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胶黏剂68000吨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
(一)名称: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胶黏剂68000吨新建项目
(二)选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南化三路(原纬十路)西南侧
(三)建设内容:总投资26000万元**币,总用地面积30392平方米,建筑面积19569.6平方米,项目主要的建、构筑物含:办公楼、门卫室、甲类车间1、甲类车间2、甲类仓库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3、丙类仓库1、丙类仓库2、甲类液体罐区、事故水收集池、水性废水处理池、循环水池、地磅等。项目建成后,设计产能为改性聚氨酯胶粘剂20000t/a、水性聚氨酯胶粘剂30000t/a、处理剂10000t/a、UV无溶剂型胶带胶800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13928202920 邮箱:448358553@qq.**
联系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大同街四号二楼办公室201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珠海市堡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pan.baidu.**/s/1z4-VCOFgwP5J4p7jCA9AkQ 提取码: d34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珠海天鹏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联系方式
提示:联系我时,请说明在珠海信息网看到的,谢谢!